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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政部警政署統計,去(2015)年酒駕肇死亡人數降至142人,是歷年最低;1~5月死亡人數41人,也比去年同期70人減少29人,等於減41.43%;今年1~5月取締酒駕違規4萬2,767件,相較去年同期4萬6,503件減少3,736件,移送法辦2萬6,502件,相較去年同期2萬8,695件減少2,193件。
由地區別來看,1~3月台北市、基隆市等12個縣市,沒有發生酒駕肇事死亡;高雄市、宜蘭縣等5個縣市,酒駕肇事死亡人數較去年同期減少。
內政部說,警察「零容忍」的態度嚴格取締酒駕,並在熱炒店、居酒屋、小吃部及KTV等較可能發生酒駕的熱點,加強攔檢等取締戰術、執法技巧奏效,有效減少酒駕肇事情形。
除此之外,前年3月1日強制車險開始實施「酒駕加費」,是否也是酒駕死亡人數大減41%奏效原因?
產險公會汽車險副主任委員陳樑銓認為,酒駕加費政策明訂,有一次酒駕記錄,隔年保費加收二一○○元,有二次紀錄加費二四○○元,三次加費六三○○元,無加費上限,確實會影響民眾荷包,民眾自然有所警惕,加上警方取締,讓近期酒駕死亡率大減四十一%。
強制車險保費從人計算,也就是說,只要有酒駕記錄,若車主名下有多部汽車,所有的車輛都會被加費,因為會酒駕的人,不論開哪台車,都有可能再次酒駕,換言之,假設一名車主名下有三輛車,去年一次酒駕被臨檢開單,今年他就要多繳六三○○元。
由於目前酒駕加費只適用汽車,日前交通部長賀陳旦拋出機車可否比照汽車的議題,產險公會汽車險理賠小組召集人丁榮光表示,相較汽車七百多萬輛,全台機車輛數高達二千多萬,機車酒駕加費勢必增加大量業務成本,間接增加社會成本,實務上難以實施。
酒駕是強制車險的「五大天條」,駕駛觸犯這五大天條,保險公司會在給付賠償金給受害者之外,再向肇事駕駛追償,五大天條包含酒駕、吸毒、故意行為、犯罪行為或逃避拘補、無照或越級駕駛等五大行為,丁榮光說,強制車險的立法精神,就是希望因交通事故所致傷害或死亡的受害人,迅速獲得基本保障。因此,保險公司仍會先承擔賠償責任,保障受害人,再行使代位求償。
「保險的精神不只是保障要、被保險人,重要的是保障受害人,這也是酒償險的立意,讓保險成為事故受害人的後盾,間接促進社會安定繁榮。」陳樑銓說,但不能因為保了酒償險就肆無忌憚的酒駕,「喝酒不開車、開車不喝酒」是人民的基本素質。